護照簽發(fā)地為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如護照簽發(fā)地不在上述地區(qū)內,其他地區(qū)申請者需在上述地區(qū)內工作、生活或學習并提供已有六個月記錄有效暫住證或居住證復印件,或者居住地銀行帳戶最近6個月的使用記錄。
請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簽證所需材料
★為必須提供的材料 ●為根據(jù)個人情況酌情提供
★中國大陸因私護照
(1)行程結束后還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2)末頁必須有持證人中文親筆簽名(不能用鉛筆)
(3)至少留有2頁空白簽證頁(不是備注頁)
(4)不接收半年內被韓國拒簽過的護照
(5)不接收在韓國非法滯留過的護照
★照片2張
半年內拍攝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張(在照片背后用鉛筆寫名字)。
★身份證原件(原件)
16周歲以上者請?zhí)峁┯行矸葑C正反面復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復印在一張紙上) ;
如臨時身份證,需在申請簽證期間在有效期之內;
備注:身份證復印件信息務必保證清楚,以免領館要求您重新補交材料影響您正常出行。
★經濟能力證明(在職人員,此材料原件出簽后會退還)
如是以下身份類型的人員,經濟能力證明可以不用提供,僅需提供在職證明原件(如無法提供在職證明原件,經濟能力證明仍需提供):
在職證明模版 在職證明樣本
(1)政府機關工作人員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科長以上級別職員
如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請在以下3項經濟能力證明材料中任選1項提交(此材料原件出簽后會退還),不需要提交在職證明:
1)近6個月銀行開具的蓋有銀行章的信用卡賬單明細原件(須體現(xiàn)申請人姓名,每月要有一定交易金額,請在空白處注明此卡的信用額度,如賬單無法體現(xiàn)申請人姓名,需提供親筆簽名的信用卡正反面復印件)。
2)近6個月銀行開具的蓋有銀行紅章的對賬單原件(如借記卡 存折 每個月要有一定金額的存取記錄,工資收入部分用下劃線標示)。
3)近3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原件或近3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原件。(社保證明需社保局蓋章、客人姓名、繳費基數(shù)/繳費基數(shù)不能為零或無繳費時間等 )
對帳單樣圖 社保記錄樣圖
★違約擔保(在職人員)
(1)在職人員只可提供公司擔保函或個人擔保函
(2)法人代表只可提供個人擔保函或擔保金(擔保金為10萬/人)
(3)同行人不可以互相做擔保人,出行人不能為自己做擔保
(4)若使用個人擔保函,擔保人必須是中國大陸公民,且常住地在大陸,擔保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戶口本本人信息頁復印件
個人擔保函模板 公司擔保函模板
★個人簡歷
本人黑色水筆中文填寫完整、真實的個人簡歷一份,信息務必填寫完整,否則領館拒絕受理。
請下載:個人簡歷
★簽證申請表
本人黑色水筆中文完整填寫申請表,并中文簽名, 申請表格上的簽名要和護照上的簽名保持一致,信息務必填寫完整,如信息沒有請?zhí)睢盁o”,打印的申請表下方韓文未顯示或者亂碼領館均拒絕受理。
請用A4紙打印:簽證申請表
注:簽證表里的同行家族請?zhí)顚懘舜我煌绊n旅游的親屬。